【澄检动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通告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
案件线索的通告
为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和打击力度,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打击虚假诉讼的相关规定,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澄城县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方或者与他人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支付令等申请民事执行;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参与财产分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破坏社会诚信的行为。
虚假诉讼有哪些表现行为?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不存在的夫妻共同债务;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
(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
(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
(7)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者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8)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等情形。
虚假诉讼都有哪些
高发领域案件?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3)以拆迁区、征地补偿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诉讼主体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4)以已经明显资不抵债或者已经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5)以虚构借贷、合作建房等事实提起诉讼,旨在规避房屋限购政策、应缴税费或转移法院执行的财产纠纷案件;
(6)公司分立(合并)、企业破产纠纷案件;
(7)劳动争议案件;
(8)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9)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虚假诉讼的危害有哪些?
首先,虚假诉讼行为损害了审判职能的司法权威。
其次,虚假诉讼行为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最后,虚假诉讼行为损害了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财产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反映、举报方式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上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向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进行反映和举报:
举报电话:0913-6869865
邮寄地址:澄城县东五路17号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
2020-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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